不可以,必须要有证件才能加二层。有的地方对每户村民能拥有的建房面积和高度有所限制,如果超过限制,那么建房申请也可能不被通过。能否加层要看当地政府要求。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加盖农村自建房怎么申请:
1、自建房的房主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加层书面申请。
2、有房屋加层、翻修和建造围墙等的需求的自建房房主可以凭房地部门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向镇政府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3、镇政府根据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核定该建房的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标高、房屋四址进行核对,在《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同意后,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规划获得许可后,自建房房主在开工前七日内要向审批部门提出开工书面申请。
6、镇政府根据书面申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表》。
7、同意开工后,镇政府派人员进行复验,并填写《建设工程灰线复验记录》。
8、自建房房主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战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9、在自建房完工后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
10、镇建办派工作人员对施工对象进行申请验收,填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送审表》,并签署意见。
11、验收合格,向建房户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加层方法:
1、直接加层法:
在不改变结构承重体系和平面布置的情况下直接给楼房加层。它适用于原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基础的承载力、变形等能满足加层的要求,它的优点在于对原有房屋影响小,施工周期也短,造价低。缺点是受限于原房屋和地基基础的承载能力,加层数和高度有限制。
2、加固加层法:
它是先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固,然后再用直接加层的方法加层。它适用于原有房屋的承载能力不足,需要对承重墙体、框架柱、基础进行加固处理的情况,原理是提高承载力,来满足加层的需要。不足的地方是对原有房屋的影响大,施工周期长,造价高。
3、外套框架加层法:
外套框架加层法又可以分为2类:
1)分离式外套加层法(外套的框架与原房脱开),它的优点是有明确的计算简图,荷载传递路径明确,可以对原房进行改头换面。缺点是扩大了平面布局,受周围空间限制,不利于抗震,造价偏高。
2)整体式外套加层法(外套框架与原房结构成一个整体)它的优点在于外套跨度小,造价低。缺点是受力计算复杂。
农村建房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的手续按照以下顺序逐一进行: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房屋产权证。
扩展资料: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星空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建房
阳宅三要>